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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禎實錄卷之一

  懷宗端皇帝(一)

  諱由檢,光宗第五子,熹宗弟也。始封信王;熹宗無子,帝嗣位。

  崇禎元年春正月癸亥(原文誤乙丑)朔,上御皇極殿,天下官來朝。

  永平縣大風雨,晝晦。

  丁卯,翰林院編修倪元璐上言:『臣以試士復命還朝,竊見群臣章奏凡攻崔、魏者,必引東林為並案;一則曰邪黨,再則曰邪黨。夫以東林為邪黨,將復以何名加諸崔、魏!崔、魏而既邪黨矣,向之首劾忠賢、重論呈秀者,又邪黨乎?夫東林,則亦天下之才藪也。其所宗主者,大都稟清挺之標,而或繩人過刻;樹高明之幟,而或持論太深。此之謂非中行則可,謂之非狂狷不可。且天下之議論,寧涉假借而必不可不歸於名義;士人之行己,寧在矯激而必不可不準諸廉隅。自以假借矯激、深咎前人,於是彪虎之徒公然起而背叛名義、毀裂廉隅,以至連篇頌德、匝地生祠。夫頌德不已,必將勸進;生祠不已,必且呼嵩:而人猶寬之曰「無可奈何,不得不然耳」!嗟乎!充一「無可奈何、不得不然」之心,又將何所不至哉!議者能以忠厚之心曲原此輩,而獨持已甚之論苛責吾徒:臣所謂「方隅未化」者此也。韓爌清忠有執,上所鑑知;而廷議殊有異同,可為大怪!詞臣文震孟正學強骨,三月居官,昌言獲罪;有人如此,雅謂千秋。今起用之旨再下,謬悠之譚日甚:臣所謂「正氣未伸」者此也。總之,臣論不主調停,而主別白。韓爌、文震孟不爭二臣之用舍,而爭一日之是非。至海內講學書院,凡經逆璫矯旨拆毀者,並宜葺復如故。蓋書院、生祠相為貞勝,生祠毀,書院豈不當復哉』!上曰:『朕屢旨起廢,務秉虛公;有何「方隅未化」、「正氣未伸」!惟各書院不得倡言創復,以滋紛擾』。

  吏科給事中劉漢儒上言:『畿民之困,自發難以來,徵派無虛日。最苦者,莫如招買豆料,給價常少、給期常遲;是名招買,而實加派也。請以明年為始,凡府、州、縣三分之二,乞解本色』。上是之,下所司。

  壬申,戶部尚書郭允厚言:『天津餉額,米從浙江、湖廣、山東、南直而至,豆從山東、北直而至;道、府餉司,又實董之。諸臣終歲經營,軍中告匱;臣考其故,皆收運委官折乾入私橐甚易,濟實用則無。請命所司嚴禁之』。詔曰「可」。

  趣總督尚書張鳳翼赴山海關,移順天巡撫都御史王應豸於喜峰口。

  命司禮監斥買魏忠賢田宅,因以賜第請;上曰:『勿以他屬;朕俟東西底定,留賜第以待功臣』。因賜榜曰「策勳府」。

  上御文華殿,講畢,諭九卿曰:『月食修省,令百官條對。卿等大臣何未之見』!

  因手敕示之。

  兵部請移毛文龍於蓋奪(?);下廷議:移督師於關門。

  辛巳,命內臣俱入直;非受命,不許出禁門。

  壬午,上熹宗皇后張氏曰「懿安皇后」,仍居慈慶宮;頒詔於天下。

  上以常州去年水災,折絹有差。

  癸未,始御經筵。

  賜外官卓異二十四人宴。

  發帑金三十萬分給宣、大、東江。

  命安置降丁於延綏、寧夏、甘肅、固原間。初,兵部請處之山海關三屯營;不許。

  乙酉,復故大學士劉一燝、韓爌職。

  法司追論魏忠賢等,上命磔忠賢尸於河間、斬崔呈秀尸於薊州,又戮客氏尸;天下快之。

  楊維垣言:『倪元璐偏護東林疏,言多悖謬』。元璐言:『自鄒元標以偽學見謗逆璫,遂以真儒自命。學宮之席儼然,揖宣聖為平交;講學諸公而在,寧有此哉!然則崔、魏乃今日對案;以崔、魏定邪正,譬如以鏡別妍媸。楊維垣堅守故智,阻抑正人,代逆璫分謗;何其謬也』!上是之。

  丁亥,以劉廷元為兵部尚書。

  太常寺卿阮大鋮請戮先朝之奸,言『汪文言以細人夤緣,引左光斗入王安之幕。「移宮」一疏謀傾宮眷,中外迎合;爭之者僅一賈繼春,而旋遭放逐:此殺言官之始也。周嘉謨推重熊廷弼,任為經略:此壞封疆之始也。貶霍維華以謝王安,而逐戚畹、撼中宮:此又中外謀危母后之始也』。

  二月癸巳朔,遼東督師尚書王之臣奏:『遼地千里,今欲尺寸而收之,勢所不能。莫若以遼民實遼土,有力者,聽其自墾;無力者,酌借屯本為資,俟秋成徵還。自寧遠以西及左、右近城者,舊貫可仍。自此而東,久為戎馬之場;宜分三等:其近城處泉甘土沃為上者,三年起科;稍遠而瘠為中者,五年起科;至於窮邊沙鹵之場為下者,永不起科』。上命即行之。

  甲午,上厭章奏冗長,諭各衙門條奏務期簡明,毋出千言外;如詞意未盡,或再奏以聞。

  乙未,諭選宮妃。

  癸卯,命翰林侍讀學士溫體仁直經筵日講。

  甲辰,黃州知府胡芳桂上八事:曰足用莫先富民,富民莫先禁奢;曰農工商賈各執其業,而天下治;曰漕政壞於旂軍之貧、運官之不肖、把總之需索;曰欲安民化俗,莫切於用賢令;〔曰〕欲賢令,莫切於郡守司道之監臨、撫按之監察;曰天下臣僚善於供職者,許其久任;曰停止進學納附;曰免當舖助餉、助工。章下所司。

  四川監軍參議曹大受言:『西南土司,安氏為強。所據之巢,又為天險之隘;水內、水外,盡皆沃壤。如議剿而圖大創,在相天時而參地利。安氏寓兵於農,季春、仲夏民皆趨田;驅之即戎,必不能悉眾而來:此以實乘虛,天時之不可失也。貴陽至陸廣百里,一河深險,天之所以限南北也。陸廣至大,方百七十里;賊巢碁置,進退皆難。獨畢節一路,諸部交通;今為賊有。故欲進兵,必先取畢節。據畢節,則救援之路塞;然後遵義、永寧同日並舉,應接不暇,其鋒自折:此剿之策也。但黔、蜀見兵六萬,餉乏兵少;不若據險扼要絕其商販,禁苗仲耕鑿之利:此守之策也。不然,鎮雄女官,安位實為其甥,令其開諭禍福。酉陽之子冉天胤曾為軍前參將,向傳目把之書;苟因以通安位,亦便也:此議撫之策也』。章下所司。

  清兵駐河上,截降丁;總兵官滿桂遣守備張守印以三百人潛渡河距守,乃退。

  蘇、松、常、鎮水災,命折光祿寺白糧一年。

  免楊漣、熊廷弼等誣贓,復誣削諸臣劉一燝等原官誥敕。

  御史高弘圖劾順天府丞劉志選、太僕寺少卿梁夢環;逮之戒諭廷臣交結近侍。

  罷薊遼督師王之臣;命袁崇煥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督師薊、遼、登、萊、天津,移駐關門。

  癸丑(原文誤癸巳),始御經筵,賜講官宴及金、帛。

  三月壬戌朔,召王永光為吏部尚書,以王在晉為刑部尚書。

  甲子,禁漳、泉人販海。以御史周昌晉言:「先禁海寇,必先除內地之奸」;故有是命。

  乙丑,大行皇帝發引;己巳,葬德陵。

  大學士施鳳來、張瑞圖並免,遣行人送還,賜金、幣、廩役。

  清兵二萬餘騎屯錦州塞,以都令為嚮導,攻克拱兔男青把都拔城,盡有其地;青把都遁免。

  癸酉,盜焚劍州。

  丁丑,奉熹宗悊皇帝神主於慈寧宮。

  辛巳,昧爽,陝西天赤如血射,牖隙皆赤。

  重修「光宗皇帝實錄」成。

  發帑金五十萬濟陝西軍餉。

  插漢虎墩兔憨殺那木兒臺吉。

  夏四月癸巳,賜進士劉若宰等三百五十人及第、出身有差。

  追卹故左都御史鄒元標、高攀龍、左副都御史楊漣、左僉都御史左光斗、工部尚書馮從吾、應天巡撫都御史周起元、諭德繆昌期、翰林檢討丁乾學、給事中吳國華、魏大中、太僕寺少卿周朝瑞、御史吳裕中、周宗建、黃尊素、李應升、夏之令、袁化中、吏部郎中蘇繼歐、員外郎周順昌、刑部員外郎張汶、工部郎中萬燝、陝西按察副使顧大章、揚州知府劉鐸,各贈廕有差。

  前大學士方從哲卒。

  前少師兼太子太師、建極殿大學士葉向高卒。向高字進卿,福清人;以庶吉士,歷禮部右侍郎,進東閣大學士,直文淵閣,獨相五年。時神廟久不朝,章疏留中;向高因事補救,神廟心重之。天啟初,再相。魏忠賢竊政,向高欲調劑中外事權掣肘;遂乞致仕。追贈太師,諡「文忠」。

  庚子,兵科都給事中許可徵奏:清錦衣衛詭籍;上從之。

  許給代府全祿,不為例。

  命正一真人張顯庸禱雨。

  召前大學士韓爌入朝。

  琉球國中山王世子尚豐入貢。

  甲寅,冊立田氏為貴妃、袁氏為淑妃。

  丙辰,倪元潞上言:『「三朝要典」成於逆豎,逆豎殺人,則借三案;群小求富貴,則又借三案。故凡推慈、歸孝於先皇,正其頌德稱功於義父。批根今日,則眾正之黨碑;免死他年,即上公之鐵券。由此而觀,三案者,天下之共議;「要典」者,魏氏之私書。以臣所見,惟毀之而已。假閹豎之權、役吏臣之筆,亙古未聞;當毀一。未易代而有編年,不直書而加論斷;若云規模大典,則魏忠賢欲與肅皇帝爭權:悖逆非倫,當毀二。矯誣先帝,偽撰宸篇;既不可比司馬光「資治通鑑」之書,又不得援宋神宗手序為例:假竊誣妄,當毀三』。上以已有「實錄」,自不必復增「要典」;命禮部會史館諸臣詳議具奏。

  大兵以二萬騎經廣寧西援插漢。

  五月辛酉朔,孫之獬言「要典」必不可毀,泣訴於朝;御史吳煥劾其對君無禮,遂引疾去。

  癸亥,命兵部戎政尚書霍維華署督師事,代王之臣。工料給事中顏繼祖上言:『維華宵小,璫熾則借璫,璫敗則攻璫。擊楊、左者,維華也;楊、左逮而陽為救者,亦維華也。以刑科給事中,三年躐致尚書;無敘不及,有賚必加。即在維華,難以自解。乞立行褫革,以儆官邪』。遂罷維華,行邊;旋免之。命王之臣不得移鎮。

  丙寅,太僕寺少卿楊維垣削籍。御史鄒胤祚劾維垣為逆璫私人,占氣最先、轉身最捷,貪天為功、賣名市重,亟宜處分;故有是命。

  己巳,燬「三朝要典」。

  朵顏衛蘇不的即長昂孫也三十六家同伯顏阿亥等部與插漢虎墩兔憨戰於敖木林;插漢失利,殺傷萬餘人。

  許大學士李國■〈木普〉致仕。

  召還曹于汴為左都御史、鄭三俊為南京戶部尚書,改李邦華為兵部左侍郎。

  光祿寺卿阮大鋮免。大鋮與左光斗同里,有隙;天啟時,吏部都給事中缺,宜補大鋮,光斗以大鋮貪邪,遂授魏大中。其後左、魏之禍,皆出大鋮旨。至是,御史毛羽健劾其黨邪;追論,削籍。

  御史王相說言:『天下民力已窮,其弊在有司者四:曰田糧之隱冒、曰強賊之擾害、曰豪右之欺凌、曰游惰之冗食;在衙門者亦有四:曰庫藏之侵漁、曰徵解之扣除、曰僉派之騷擾、曰儀文之借取;在功令者亦有四:曰加派之積欠、曰雜稅之保奸、曰防察之嚇詐、曰查盤之罪名。凡此諸弊,總以竭民膏血;欲除此弊,惟巡方能行之,其要在選擇賢令而已』。上善之。

  插漢宰生等至宣府新平堡脅賞,初約五十騎,倏踰數百,大譁。參將方諮崑誘入甕城,殲之;自焚關將軍廟,拆牆數仞,委插以自解。

  巡撫登萊都御史孫國楨言:『內臣王國興擅至海上,稱密旨召毛文龍,蹤跡詭秘』。上謂『初撤鎮使以來,朕未嘗輕遣;內臣矯旨交通邊師,罪不赦』。命逮國興下獄,論死。

  海盜鄭芝龍掠福建、浙江海上,御史戴柏上言「要地宜防、奸民宜絕、私船宜禁、軍餉宜清、保甲宜申、鄉兵宜練」;章下所司。

  御史袁弘勳劾大學劉鴻訓入相浹旬,削職、免官、引退無虛日,未必盡由皇上內降;且奉使朝鮮,貂、參滿載。南鎮撫司僉書張道濬亦訐攻鴻訓。工科給事中顏繼祖上言:『鴻訓為先朝削奪之臣,其不肯比匪黨邪,天下共知。進賢、退不肖,大臣職也;鴻訓何罪!朝鮮一役,舟壞溟渤,僅以身免;乃敢以悠悠之口,欲移鼎鉉之重!乞諭鴻訓入直,共籌安攘之策。張道濬出位亂政,非重創之,未有已也』。上是繼祖言。

  太僕寺少卿李蕃免——御史王之朝劾其為學臣時建祠也。初,蕃與給事中李恒茂、御史李魯生,朝號三李;長安謠曰「官要起,問三李」。

  左僉都御史賈繼春免。天啟初,繼春在臺爭「移宮」忤楊漣、左光斗,削籍;楊、左去,中旨復繼春御史。上嗣位踰月,繼春督學南畿,馳疏效忠賢怙權流毒狀;累遷內臺。至是,劉斯變劾其變幻巧詐——明年削籍。

  發帑金五十萬餉邊。

  西人犯延綏,總兵官杜文煥拒卻之。

  上召諸臣於平臺,諭輔臣來宗道等曰:『票擬之事,須悉心商確』。諭吏部曰:『起廢太重,會推宜慎』。責戶部帑金零星,邊餉措辦無術,侍郎王家楨引罪;遂論及邊事,兵部尚書王在晉語良久,上未悉,命內使授筆札錄進。諭刑部曰:『天時亢旱,一切用法,務先平允。已出故給事中毛士龍辨疏,問「果枉否」?諸臣俱曰:『士龍事屬風影,望皇上寬之』!各頓首退。

  乙酉,諭吏、戶、兵三部曰:『昨召對九卿、科道等官,輔臣劉鴻訓言「官員更調甚速,若不行久任之法,終鮮實效」;又云「海內役繁賦重,不可加派」。朕切思之:更調速,則民滋擾;官久任,則課成功。今後藩、臬、郡、邑,務擇人地相宜,俱如舊制。言官薦舉人才,不無過私市恩。吏部可以薦疏成冊,其後隳職僨事,舉主連坐。遼、黔兵事未結,加派已多;可將新、舊兵餉造簡明冊進呈。若有司私派,省直撫、按即行參處;三尺俱在,斷不爾貸。司農繫軍國命脈,非清嚴心計之臣,豈勝厥任!至所薦畢自嚴,才品兼優;如戶部尚書缺,可以自嚴領其職』。遂召自嚴為戶部尚書。

  工部尚書劉廷元罷,以李長庚為工部尚書。御史任贊化劾廷元「挺擊」時,力主「風癲」;廷元居京師,招納權賄,久有穢聲。至是,始罷。

  丁亥,清兵攻河西、高橋、朱家窪、塔山,又圍大興堡;總兵朱梅禦之。越數日,貽書通款,邊臣不應。

  插漢貴英哈為虎墩兔憨婿,狡猾,善用兵;既死新平堡,其妻兀浪哈丈率眾自得勝路入犯,自洪賜、鎮川等堡拆墻入。忽報插漢至孤店三十里,初不傳烽,以王喇嘛僧止戰也;急收保倚北關為營。遂圍大同,虎墩兔屯海子灘,代王同士民力守。乃分屯四營,流掠渾源、懷仁、桑乾河、玉龍洞二百餘里,遣人至總督張曉所脅賞;曉遣西僧王哈嘛往諭。時苦旱,乏水草;援兵漸集,乃退。冀北道副使李貞宁借帑金千八百有奇,勞左衛城守軍;後坐是削籍。

  是月,西安府城夜墜火數十,大如碾、次如斗;時出入民舍。民各禳之,不為害——七月止。

  六月庚寅朔,西人犯大同,山陰知縣劉以南禦卻之。

  壬辰,禮部尚書孟紹虞致仕,賜金、幣;以何如寵為禮部尚書。

  癸巳,插漢虎墩兔憨出塞。

  乙未(原文誤乙巳),上召廷臣於平臺,問「插漢近狀若何」?來宗道曰:『插出口,近已解嚴』。因許發帑十萬;戶部侍郎王家楨曰:『已給八萬矣』。上責家楨不為預備。又以刑科給事中薛國觀疏營伍之弊,令自宣讀;至「關門虛冒」,上稱善,復以其疏示諸臣。召兵部,問插漢狀;王在晉對曰:『插已退矣』。上問「何以即退」?劉鴻訓曰:『寇志流掠,頓兵堅城之下,知其不久』。上是之。召提督京營保定侯梁世勳,戒以訓練。諭科、道以「民為邦本」;復出御批文冊,令遍閱。

  命翰林官凡值召對,入侍記註。

  朵顏三衛頭目束不的與虎墩兔憨搆兵,總督張鳳翼檄諭之曰:『爾始祖都督完者帖木耳以來,世效忠順。插漢奪爾巢穴,爾聚兵報復;然爾三十六家力弱,又合順義王乃濟。今聞遂欲東合,抑何自貽伊戚乎』?

  辛丑,誅錦衣衛都指揮使許顯純。

  插漢虎墩兔憨欲講賞得勝口;上以得勝口無險可恃,狡謀叵測,勿許。時上銳精邊事,欲矯弊更轍;以市賞日壞,徒耗金錢、隳軍實,因卜素沒革其賞。雖邊臣屢為插漢請,勿允也。

  乙巳,大學士楊景辰免——以預備「要典」不自安,屢請告;允之。

  削前大學士馮銓籍,並削黃運泰、閻鳴泰、周應秋、范濟世籍。

  丁未,議招海盜鄭芝龍。芝龍,本寠人子;流入海島,倭主女妻之。一日,挐舟亡歸;無賴群附,求返內地;軍師納其金,爽約;遂寇掠海上。

  召朱燮元為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貴州、四川、湖廣、雲南、廣西軍務,兼督糧餉;移駐貴竹。

  戶科右給事中黃承昊言:『祖宗朝邊餉止四十九萬,神祖時至二百八十五萬,先帝時至三百五十三萬。邇來又加六十八萬,今出數共五百餘萬,歲入不過三百萬;即登其數,已為不足。況外有節欠,實計歲入僅二百萬耳;戍卒安能無脫巾,司農安得不仰屋乎!乞敕各邊督、撫,清覈歷年增餉。至京支雜項,敕各衙門各自嚴汰。又先臣葉淇變鹽法、改折色,以至邊粟湧貴;必復祖制開中輸邊之法。西北多曠土,責有司開荒,以足軍餉』。上納之。

  清兵攻錦州,入駱駝、大興等堡。

  壬子,諭閣臣曰:『朕覽御史顧其國奏,騷擾累民,莫甚於驛遞。朕思國家設立勘合、馬牌,專為軍興及奉命使臣之用;近多徇情,以送親故。供應之外,橫索折乾;小民困極,甚者賣兒鬻婦以應之。卿等傳示兵部:一倣舊例,出入文武諸臣有當用勘合或當用馬牌,申敕內外;其餘盡禁絕之,以清弊源』。

  大學士來宗道免。時宗道居相無所長短,倪元璐每有陳說;宗道輒止之曰:『吾翰林故事,惟香茗耳』。時謂之「清客宰相」。

  削故大學士魏廣微爵。上謂廷臣曰:『故輔魏廣微逞臆借威,箝害朝政。以國家大柄授手逆璫,毒遍海內;廣微實為禍首。會論僉同,朕不敢私;以先朝焦芳例,除名為民,追奪恩廕,以為人臣附奸不忠者之戒』。

  先是,肅州城外哈罕察庫兒以三百人叩嘉峪關求賞,總兵官徐家壽伏地砲以待之;誘至,多斃於砲,綽庫兒僅以身免。於是忿恨,合黃臺吉謀大舉入犯;邊臣告急,上以家壽啟釁妄報斬獲,下臺訊。

  丙辰,召廷臣於平臺,以御史吳玉疏錢糧積弊宣示閣臣;問玉「何以不指名具聞」?玉對曰:『此弊非獨一人一事,無可指名』。上曰:『然』。又出戶部右給事中黃承昊疏,〔讀〕至「京支雜項錢糧」,問戶部侍郎王家楨「何濫增至此」?曰:『皇祖出數少、入數多,故太倉積餘七百萬,內帑又亡算。後邊臣隨請隨給,出入不相準』。又讀至「鹽法,閣臣請復祖制,開屯種引」,上然之。又出宣府巡撫李養沖疏,云『旗尉往來如織,蹤跡難憑。不賂之,恐毀言日至;欲賂之,愁物力難勝』;上不懌。兵部尚書王在晉曰:『大同燹掠,宜以按臣勘報,不煩旗尉』。上曰:『疆事伏一哈麻僧講款,不將輕我中國哉』?劉鴻訓曰:『講款,權也』。王在晉曰:『遼釁十年,東援之兵亡者不歸、歸者不伍;今邊餉匱缺,或至三年』。上以問王家楨;對曰:『延綏缺甚』。問刑部侍郎丁啟濬以李實事:『追取空印奏本,為李永貞草;其墨壓硃,何未具獄也』!諸臣唯唯而退。

  秋七月辛酉,戶科給事中韓一良上言:『皇上平臺召對,有「文官不愛錢」之語;然今何處非用錢之地,何官非愛錢之人。皇上亦知文官不得不愛錢乎?向以錢進,今安得不以錢償!內外陞選,俱以賄成,而吏部之始進可知也;科道亦以此得之、館選亦以此得之,而新進之末路可知也。今言蠹民者,動歸咎於守令不廉;不知州縣亦安得廉!俸薪幾何?上司督取,不曰「無礙官銀」,則曰「未完抵贖」;要路過客,動有書儀;一遇考滿朝覲,輦金滿車,猶憂譴責:此金非天降、非地出,而欲守令之廉得乎?今日之勢,欲求人之獨為君子,己必不能惟大為創;逮其贓甚者,使天下之臣視錢為污、懼錢為禍,庶幾「不受錢」之風可睹矣』。次日,召廷臣於平臺,命韓一良誦前奏,嘉獎之;遂超擢一良為右僉都御史。

  壬戌,太白晝見。

  工部主事徐爾一訟故經略熊廷弼之冤曰:『廣寧兵三十萬、糧數百萬,盡屬王化貞;廷弼麾下,止援遼兵五千耳。且駐右屯,去廣寧四百里;化貞逃潰,獨以五千人至大凌河付之。其與慕容垂三軍萬獨全相類,奈何與化貞誤用西人同日道哉!乞賜昭雪,為勞臣勸』。不聽。

  癸酉,召廷臣及督師尚書袁崇煥於平臺,上慰勞甚;至問「邊關何日可定」?崇煥應曰:『臣期五年,為陛下肅清邊陲』;慷慨請兵械轉餉。且曰:『邊臣效命,動憂掣肘。吏部用人、兵部指揮、戶部措餉、言路持論,皆與邊臣盡相呼應,始可成功』。上曰:『然』;賜崇煥食。出至午門,朝臣問崇煥「五年期當有成算」?崇煥曰『上期望甚迫,故以〔五〕年慰聖心耳』。識者嘆曰:『主曰英明,後且按期責效;崇煥禍不旋踵矣』!時朝議憂毛文龍難駁,大學士錢龍錫過崇煥語及之;遂定計出。

  乙亥,嚴禁私驛。

  誅太監李永貞,共籍銀二十九萬。

  丙子,再削張我續、岳駿聲、呂圖南、王珙、潘士聞籍——御史王宗呂劾其黨閹也。

  己卯,錦州城成。

  壬午,海寧、蕭山大風雨,海溢;溺人畜亡算,傷稼。

  癸未,賜袁崇煥尚方劍。

  初,廣寧塞外有炒化煖兔貴英諸部、薊鎮三協有三十六家守門諸部,皆受賞。至是,中外迎上旨,並革其賞;諸部已鬨然。會塞外饑請粟,上堅不予,且罪闌出者;於是東邊諸部落群起颺去,清遂盡收諸部,而邊事不可為矣。

  甲申,遼東寧遠軍譁;以軍糧四月不得發,因大譟,執巡撫右僉都御史畢自肅。自肅嘗為奏請,戶部不之發,悍卒露刃排幕府;自肅及總兵官朱梅、推官蘇涵置譙樓上,捶擊交下,自肅傷殊甚;括撫賞金及朋樁得二萬金,不厭,益譁;遂借商民足五萬,始解。自肅草奏引罪,走中左所;八月丙申,自經。袁崇煥至,宥首惡楊正朝、張思順,誘捕其黨,斬十六人,治本帥罪有差。

  給袁崇煥十萬金,資鼓鑄;仍發餉金二十萬。

  丁亥,誅故錦衣衛左都督田爾耕。

  八月丁未,上始御文華殿參詳章奏,翰林、科道各二人備宣讀,中書舍人二人侍班。

  削邵輔忠、李精白、孫之獬、徐時泰等籍。

  清兵攻黃泥窪,袁崇煥令總兵官祖大壽禦之。

  壬子,翰林院編修吳孔嘉削籍。孔嘉以怨訐奏黃山之獄,傾陷甚眾;至是,褫職。

  山西陽和衛地震,浹日不止。

  九月戊午朔,贈故吏部郎中夏嘉遇官及侯震暘等有差。

  丁卯,夜,京師地震。

  辛未,召廷臣及督師兵部尚書王象乾於平臺,問象乾「方略」;對曰:『插漢虎墩兔憨與順義王卜石兔、哈喇慎、白黃臺吉,俱元小王子之後。自黃臺吉與插漢鬨,去歲卜石兔西走,哈喇慎俱被擄,白臺吉僅身免;東哈部今無幾矣。朵顏衛部三十六家今日之計,當聯絡與哈喇慎合,可得三萬人;諸部惟永邵卜最強,約三十餘萬人;若合卜石兔之兵,可禦插漢』。上善之,命徃與袁崇煥共計。象乾請發撫賞銀五萬。

  庚辰,諭王象乾曰:『前卿奏昔年撫賞合朵顏三十六家、布憨兔八大部費七萬金,歲兩市;今當倍之,且至三十六萬。卿可傳示袁崇煥確察以聞』。

  海盜鄭芝龍降。工部給事中顏繼祖言:『芝龍既降,當責其報效;今後切勿用閩人』。從之。

  壬午,大雷電。

  癸未(原文誤癸酉。或系乙酉之誤,存疑),協理戎政兵部尚書呂純如罷。

  是月,插漢虎墩兔憨與卜石兔、永邵卜戰,私卜五榜什妻敗走,屯延寧塞外,窮兵追。卜石兔佯請款於督師,初請款以七萬金,今倍溢至十四萬;邊臣不敢以聞。

  旌都城孝女劉氏。民劉蘭閨女,父死事母張氏,不嫁,年四十六;母八月沒,遂絕粒死之。

  冬十月己丑,召廷臣於文華殿,以錦州軍譁、袁崇煥請餉疏示;閣臣求允發。上責戶部尚書畢自嚴;又曰:『崇煥前云汰兵減額,今何仍也』?王在晉曰:『減汰,當自來歲始』。禮部侍郎周延儒曰:『關門昔年防〔□〕,今且防兵。前寧遠譁,朝廷即餉之,又錦州焉;各邊尤而效之,未知其極』!上問延儒「計將若何」?對曰:『臣非阻發帑也;今雖予之,當益思經久之策』。上稱善。又責給事中、御史言事皆失實:『朕召對商確,諸臣率以具文畢事』。群臣皆頓首謝。尋下畢自嚴於獄,削前戶部侍郎王家楨籍。

  丁酉,嘉興生員魏學濂訟父吏科都給事中、太常寺卿;制有曰:『謂司馬楊球之既除,此輩安容;假銅鍉伯華而無死,天下其定』。又曰:『卞壺誠奇,王裒可念;識歸天傳說之星,寶入地萇弘之血』。士林榮之。

  戊戌,上〔御文華殿,以〕御史李茂芳疏兵餉示閣臣,李標曰:『錢糧內外互相覺察,外解責成司府,其議甚善』。上命戶部尚書畢自嚴覈新舊賦額詳奏入出。御史李長春論吏部積弊及革吏胥事例充餉,閣臣稱善。又命御史吳玉讀其疏,玉故劾王在晉失事,匿不報。又劉鴻訓擅改張慶臻敕書,玉亦劾之。李標請放歸在晉,上曰:『事當有是非,何輕去之』!因問慶臻。慶臻急,顧諉中書;上叱曰:『敕豈可妄增乎』!更以問群臣,群臣皆謝不知。迨上閱兵部揭帖,則劉鴻訓自增入也;遂命吏部會推閣員。戊申,兵部尚書王在晉免;大學士劉鴻訓伏罪,戍代州衛;中書舍人田佳璧論死。

  諭停刑。

  癸卯(原文誤丁卯),漢南盜四百餘人自成陽、兩當薄略陽,引土賊三千餘人入略陽,偪漢中。官兵追至寧羗、階州後,復還趨略陽;拒戰,執關南道中軍王道成;後以追急,棄道成於路。

  十一月庚申,會推閣員成基命、錢謙益、王永光、鄭以偉、李騰芳、孫慎行、何如寵等。尋禮部尚書溫體仁銜錢謙益,密訐天啟初謙益主試浙江,賄中錢千秋,不宜枚卜;癸亥,召廷臣及體仁、謙益於文華殿相質辨。良久,上曰:『體仁所言神奸結黨,誰也』?曰:『謙益黨與甚眾,臣不敢盡言!即枚卜之典,俱自謙益主持』。吏科給事中章允儒曰:『體仁望輕,如糾謙益,何不在枚卜先』?體仁曰:『以卜相事大,不得不為皇上慎』。允儒曰:『朋黨之說,小人以陷君子,先朝可鑑』!上叱之,遂下錦衣衛獄,削籍。禮部以錢千秋試卷呈;上責謙益引罪而出,命謙益回籍——旋除名為民。下千秋於錦衣衛獄。周延儒亦曰:『自來會推、會議,止以祖宗故事,實皆一、二人主持,餘無所言;即言出而禍隨之矣』。上大稱善。

  甲戌,白水縣盜王二等合山西逃兵偽賈服掠蒲城、韓城之孝童淄川鎮。時承平久,猝被兵,人無固志;巡撫陝西都御史胡廷宴庸耄,惡聞盜,杖各縣報者曰:『此饑氓也!掠至明春後,自定耳』。於是各縣不以聞。盜偵知之,益恣;劫宜君縣獄,走苜蓿溝;通白水縣役楊發、蒲城王高等購邊盜王嘉胤等五、六千人,聚慶陽、延安之黃隴山,分三路掠鄜州、延安。

  戊寅,贈故刑部尚書王紀太子太保,廕子入國子監。

  癸未,上南郊。

  十二月己丑,大學士韓爌入朝。

  壬辰,贈故都察院左都御史鄒元標官;予祭葬,立祠,諡「忠介」。

  己亥,官兵剿上杭、武平盜,大敗之;明年二月,平。

  御史吳甡言:『京察在邇,恐遺奸未盡,借察以掩其奸。若輩非考功之法所載也:如搖動國母、偪封三王,曰佐逆;門戶封疆、借題殺人,曰害正;建祠聚斂、「要典」詆誣,曰媚璫;矯旨加御、一歲九遷,曰速化。此輩若溷入察典,非法之平。宜命部院科道彙敘前罪職名,各註事實,合疏請旨,特賜處分其職業不修考察如例』。上是之。

  辛酉,周順昌子茂蘭訟冤;上愍之,贈順昌太常寺卿。制有曰:『碑踣元祐,大升公正之群;墓顯湯陰,炯鑑孤忠之魄』。又曰:『學聖人之中,寧存狂狷;睹忠臣之報,彌愧奸回』!